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广播电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国民教育应届、历届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一)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二)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
(四)教师岗位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基础知识丰富,理论功底扎实。有较好的教学能力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能较熟练地运用计算机制作多媒体课件,符合教师任职资格。
(五)应聘民考民教师,必须具有HSK8级以上证书。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四、报名
(一)报名时必须持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本人推荐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党政办公室人事科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9月6日-9月25日。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654号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党政办公室人事科
联系电话:0991—8525603、8529543 邮政编码:830049
(二)由党政办公室人事科对应聘人员相关资料、任职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试
(三)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 》(新人发 [2004]69号)文件精神,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由党政办公室人事科直接通知本人,进入考试环节。
考试用汉语进行,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二部分进行。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笔试成绩出来后,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广播电视大学校园网(网址:www.xrtvu.com)公布成绩并按报考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算出总成绩(总分计算方法:笔试×40%+面试×60%=总分),按分数排序并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广播电视大学校园网(网址:www.xrtvu.com)上公示。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录人员,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广播电视大学校园网(网址:www.xrtvu.com)进行公示。
八、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九、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组织实施。
十、招聘监督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人社厅事业处 监督电话:0991-3689707
新疆电大监察室 监督电话:0991-8558625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