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要求
(1)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2012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有效证件: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等相关资料,到地区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
(2)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及服务协议(合同)。
(3)“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相关证明及服务协议(合同)。
(4)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及我区各县(市)组织部门自行招聘的村官,须提供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相关证明及服务协议(合同)。
(5) 资格复审的结果须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
(五)面试
1、面试地点:由塔城地区人事局统一组织进行面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按照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的标准,根据不同岗位不同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对招聘1-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3-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11人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3、笔试成绩不合格或一门课缺考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4、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面试的内容、标准由2012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面试工作由地区人事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由地区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6、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前1天到指定地点报到,考生应在正式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退还原件。
7、面试前召开“面试考生见面会”,由监察部门通报流程等面试相关事宜。
8、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
9、面试费用每人40元。
10、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科目数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11、面试结果须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后公示。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
1、体检入闱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2、考生的体检由地区人事局会同监察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其体检标准参照《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招录(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根据《2012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简章》进行,重点对“岗位”所需相关条件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身体状况、“五官”、年龄、族别、性别、学历、专业、相关证书等进行,并填写《2012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学校出示鉴定)。
(八)递补
面试、体检、考察阶段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排名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调剂
需要调剂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方案可查询塔城地区政府网(www.xjtc.gov.cn),塔城党建网(小白杨网站)(http://tc.xjkunlun.cn/)调剂公告。
(十)公示
笔试、面试成绩各公示7天;体检结果公示3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
(十一)培训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初任培训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相应的专业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
(十二)聘用
1、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2年7月30日前提供其本人毕业证原件和学籍档案,届时不能提供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提供的毕业证所属的“学历”、“专业”应与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相符,如有不相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公示后,由用人单位办理人员聘用手续,由人事部门对《塔城地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进行鉴证,出具工作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和聘用报到通知单,并办理工资基金报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