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先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招聘简章》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再经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基本条件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临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招聘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对紧缺急需专业达不到比例的需经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方可开考。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内容: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全市统一组织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修订本),《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分为基础知识和应用知识两部份,分值为200分。专业技能考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组织进行,考试内容另行确定,专业技能考试分值100分。
(二)考试方式:
公共科目采取闭卷笔试。专业技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实际操作等至少一种以上考试方式形式进行,届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三)考试时间:
公共科目考试于2011年9月11日上午8:30至11:30进行。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在2011年10月27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四)考试地点:
公共科目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准考证领取地点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能股。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1年9月5日至9月9日。专业技能考试地点另行确定。
四、成绩公布及查分安排
考试成绩将于9月17日公布分数,考生分数查询可登陆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www.lincang.gov.cn);报考我县事业单位需查分的考生,于9月19日—9月21日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查分申请,超过时间一律不予查分。
五、专业技能考试及有关要求
公共科目笔试后,9月27日前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合格分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的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名单。
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对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员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为1:1时,专业技能考试确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技能考试满分100分),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聘用。
六、体检和考核
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具体折算方式为: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200分)÷2×50%+专业技能考试(100分)×50%)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