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开招聘的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受理委托报名和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5月10日至5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3.报名地点: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嵩明县嵩阳街道县城水真路208号);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已经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2012年应届生需提供大学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证件不全者不能参加报名;每一位报名考生都需提交《嵩明县二〇一二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嵩明县二〇一二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和近期半寸免冠照片(小一寸)2张。
(二)资格审查
由嵩明县纪委、监察局、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嵩明县环境保护局共同负责。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修订)及相关规定执行。
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即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单人单座位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环境监测、环境保护与监测、环境监测与治理、工业分析与环境监测、环境科学与监测、大气科学、大气环境化学等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复习教程》(上、下)、天津大学出版社、2007年5月第一版
领取准考证时间:在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开始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截止日期为笔试前1天内。
领取准考证地点:嵩明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嵩明县嵩阳街道县城黄龙大街北部行政办公区,县公安局县法院办公楼后面3楼办公室)。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
联系方式:0871-791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