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待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联系方式:0871-7911933
(四)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1.本次招聘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9个工作日内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嵩明兰茂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2.面试成绩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嵩明兰茂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4.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查无实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考核;如再出现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通知两位考生进行再次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考核)。
(五)体检、考核
体检及考核由县纪委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环境保护局共同组织实施,先进行体检,再进入考核程序。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3月修订)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情况等,采取政审、调档查阅及谈话方式进行;
3.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嵩明县环境保护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1.根据体检结果及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嵩明兰茂网等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查无实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