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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1年政法干警培养改革工作的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将拟录用(推荐)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1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反映(电话:0871-3630419;传真0871-3630420)。
附:拟录用(推荐)人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数量关系 魏华刚
言语理解 章晓铭
面 试 袁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