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5日,浙江省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针对201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发布《201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在此,本文密切关注此次招考政策的几大变化,以便考生顺利报考。
一、招录总人数减少,县级机关招考人数和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人数都有所上升
2012年全省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10028名【去年10581名】,其中:省级机关招考94名,省属公安、监狱、劳教等单位招考963名;市级机关招考1855名;县(市、区)机关招考5635名【去年5356名】;乡镇(街道)机关招考1481名。上述计划中含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549名;从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各级机关公务员1302名【去年1273名】;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173名。
二、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细化,新增“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考录试点”
今年公告规定,“市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参照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执行。”“市及市以下各级机关其他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见各地公告。”并且规定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考录公务员工作,在杭州、宁波、嘉兴等3市开展试点,与去年相比开展试点的城市去掉了“舟山”。
新增规定:“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考录试点的范围和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录取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且取得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应届毕业或在校期间参军入伍并已退出现役的人员,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各地公告。”并规定在资格复审时,“报考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出具《退役士兵证》”。
三、体能测试范围有所扩大,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发生变动
2012年浙江省录用公务员公告注意事项部分新增规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采用了新的项目和标准,三个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在体能测评过程中,纵跳摸高测试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并且根据2012年考试公告招考条件部分规定,“报考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0年12月21日至1993年12月21日期间出生)。体能测评要求三个项目均达标,即男性:10米×4往返跑≤13"1、1000米跑≤4'25"、纵跳摸高≥2.65米;女性:10米×4往返跑≤14"1、800米跑≤4'20"、纵跳摸高≥2.3米。”根据去年相应规定,需进行体能测试的人员不包括“报考监狱、劳教系统的人员”,并且体能测评为四个项目,要求为“每项得分均须达到45分及以上(男性:10米×4往返跑≤128、立定跳远≥2.08米、引体向上≥7个、1000米≤420;女性:10米×4往返跑≤138、立定跳远≥1.38米、仰卧起坐≥20个、800米≤415)”。
四、报名程序规定细化
增加规定“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 即“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发送验证码到相应的手机,验证成功后才能继续进行信息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职位,新增规定“12月24日0时—12月27日24时,报考人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登录后查询报名不足1:3比例的职位。每30分钟系统自动更新数据1次。”
维护招考计划被取消的考生的利益,细化规定“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自公布取消计划之日(含)起2日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部分特殊职位将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职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