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1.全省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1年3月13日上午:9:00—11:30 《申论》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 《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1年3月13日上午:9:00—11:30《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1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实行笔试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加5分的优惠政策,其他人员不再实行加分。
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按1:6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5确定),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测评不合格、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均不再递补。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全县其他职位招考计划3名及以下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4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体能测评工作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七、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前,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原籍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0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另外,大学生“村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和欠发达地区服务满1年的,视作“村官”服务满1年。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浙江省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办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我县各级机关的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方式等,面试前详见我县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rs.gov.cn)及三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网(www.smrl.gov.cn)上发布的通告。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