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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浙江宁波江东区卫生局公招59人专业技术人员
2012-02-06 10:33  江东卫生网 点击:

  3、笔试:报名职位学历要求为大专、本科及以上的,需参加笔试,如该职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考指标的3倍,则酌情减少或取消录用指标。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对少量岗位(非卫技类别如:财务科等岗位)的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专业题,成绩各按百分制计,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面试:面试占总成绩的50%,以笔试成绩为准按招考指标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根据宁波市《关于印发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07]109号)规定,此次招聘眼科学科带头人的岗位为紧缺型岗位,可采用简化程序直接以面试形式进行,由区卫生局会同有关单位组成面试评审组,统一面试标准,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口头表达、应变、分析的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等。招聘职位眼科学科带头人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5、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区卫生局组织实施。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指标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如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序,低于60分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

  6、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全部列入考察范围,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有关规定,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7、录用:根据管理权限,体检、考察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张榜公布。7天后无异议的,正式确定录用人选。

  招考过程中各环节的结果都予以公示,详见江东人事人才网(www.nbjdrs.gov.cn)及江东区卫生局(www.jdws.gov.cn)。社区录用人员由区卫生局统一调配。

  四、相关待遇

  新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半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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