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我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06〕220号)文件精神,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经研究,我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0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一),招聘对象不包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197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0年11月 18日至 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二)报名地点:
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局(龙湾区状元镇龙飞路4号三楼会议室)。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或生源所在地迁出记录)、执业资格证书(或技术资格、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交1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3张;
3、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温州市龙湾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经资格初审后,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
4、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5、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对取消招聘计划有关报考人员可在2天内改报其他单位;
6、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2010年9月30日。
7、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0年12月2日到龙湾区卫生局308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的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内容和要求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见准考证。
(二) 考试科目
1、医学专业类考试科目为卫生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二门。
2、非医学专业类(法律、文秘、会计、食品科学等)考试科目为卫生公共知识和申论二门。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