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成绩计算
1、医学专业类总成绩的计算:卫生公共知识占总成绩的30%(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专业知识占总成绩的70%(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总成绩。
2、非医学专业类总成绩的计算:卫生公共知识占总成绩的30%(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申论占总成绩的70%(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总成绩。
(四)加分:笔试后,对公开招聘到我市农村、社区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予以笔试总成绩加3分;对公开招聘到我市农村、社区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予以笔试总成绩加5分。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对象(对体检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入围资格;如遇同分者,医学类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非医学类的以申论成绩高者优先,若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替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公开招聘中的其他有关事宜,由区人事劳动局、区卫生局共同研究决定。
七、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中考试的时间、地点、成绩、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均在温州龙湾网、龙湾人力资源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陆查询。
2、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盖有村(社区)、乡镇(街道)和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印章的证明材料,方可取得加分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3、温州市户籍含温州市各县(市、区)以及温州市生源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温州市区户籍指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以及温州市区生源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户籍指考入普通高校前的户籍。
报名咨询电话:86350983
附件:1.
《2010年度温州市龙湾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 |
2.
《2010年度温州市龙湾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
201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