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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浙江宁波检验检疫系统招录19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1-09-07 11:31  华图网校 点击: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宁波市的正厅级直属局,下设技术中心、保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宁波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等事业单位;在北仑、慈溪、余姚、奉化、鄞州、宁海、大榭、象山设有八个分支局,均下设事业单位。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宁波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工作人员19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是宁波检验检疫局下属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录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㈡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㈢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

  ㈣户籍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等资格条件。

  四、招录办法及步骤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11年9月15日10时—9月21日17时。网址: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宁波检验检疫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进行网上注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1年9月22日0时至2011年9月26日17时。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咨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1年9月27日9时至2011年9月28日12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的可进行咨询后选择再次报名,资格初审的时间截止为2011年9月28日17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1年9月29日9时至2011年9月30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人(浙财综字[2007]2号)。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1年10月10日0时至2011年10月12日24时。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6、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含部分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及检验检疫常识等内容。笔试时间为2011年10月14日(届时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宜将会在我局网站进行公布。面试前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我局网站进行公布。

  按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则均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考生可登陆我局网站查看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所有录用为事业编制的人员需服从宁波局系统内调剂,对不能按时报到、不服从调剂的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监督和咨询

  我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87021601。

  有关招录工作的具体问题咨询请拨打电话:87021729、87021912。

  附件: 《宁波检验检疫系统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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