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人事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事业人员的公告
为深化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我市事业单位的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贯彻意见的通知》(奉政发 【2007】77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中共奉化市委党校等5个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事业人员6名。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直接面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名额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社会人员;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对象、范围、招聘人数见附件。
三、报名与考试
1、报名时间
2010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办法
一律采取现场报名。应聘者报名时随带个人身份证、户口簿(要求原籍奉化的带原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到奉化市考试培训中心(锦屏南路221号)报名。
3、考试办法
符合资格条件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由市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面试时间由人事局直接电话通知应聘者个人。根据面试情况,由用人单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资格复查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择优替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事局核准后,在“奉化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八、本公告由奉化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联系单位:奉化市人事局人才开发科
联系电话:0574-88522209、88588331、0574-88523166(传真)。
奉化市人事局
2010年9月20日
附件: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对象、范围、招聘人数
序号 | 主管单位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人数 | 专业 | 招聘对象、范围 |
1 | 中共奉化市委党校 | 专职教师 | 2 | 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法学 | 1、户籍不限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2 | 奉化市审计局 | 奉化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 财务 | 1 | 财会专业 | 1、户籍不限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3 | 奉化市农林局 | 奉化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 财务管理 | 1 | 财会专业 | 1、具有奉化常住户口或原籍奉化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4 | 奉化市人民法院 | 奉化市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 | 书记员 | 1 | 法学类专业 | 1、具有宁波常住户口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5 | 奉化市统计局 | 奉化市统计信息中心 | 统计员 | 1 | 统计学及相关专业 | 1、户籍不限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