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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常山县部分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公告
2012-07-06 11:10  华图网校 点击:

  (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后按招考名额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后,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考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如被考察对象不合格,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定为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在事业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的。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其他特殊情形的。

  (七)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规定程序,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拟录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经县政府批准,统一分配到相关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关系由用人单位委托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代理。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2年7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规定学历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2012年常山县第二批部分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工作人员计划表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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