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云南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1676人公告
【华图网校温馨提示】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09年政法院校定向招录及培养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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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09年政法院校定向招录及培养公务员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2009年云南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告
一、定向招录工作概述
为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中央决定改革政法院校招录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2009年仍旧通过公务员考试和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从军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录取人员至政法院校进行专业培训和学习。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获得相应学位学历的人员,将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录用至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担任公务员。2009年云南省拟招录1676人。
试点班设专科教育、专升本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四个层次,其学制、专业设置及培养模式详见招考计划。专科教育只允许退役士兵中的高中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专升本教育只允许普通高校2007至2009年未就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只允许普通高校2007至2009年未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教育只允许普通高校2007至2009年未就业的具有法学学士学位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
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被录取的人员,在校期间的学费由国家统一负担,国家还将对在校学习人员发给生活补助经费。
二、定向招录对象
1、高中起点大专学历教育的招录对象:
兵源地在云南的已退役士兵及兵源地在云南或在云南服役的2009年拟退役士兵,需具有高中或高中同等学力,年龄不超过25岁(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
2、大专起点本科教育的招录对象:
2007至2009年普通高校毕业未就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招录对象:
2007至2009年普通高校毕业未就业的具有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招录对象:
2007至2009年普通高校毕业未就业的具有法学学士学位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招考计划中“25周岁以下”的定义为1984年7月15日(含)以后出生;“27周岁以下”的定义为1982年7月15日(含)以后出生;29周岁以下”的定义为1980年7月15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的定义为1974年7月15日(含)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指:参加高考后,按照普通计划招生、并通过全日制学习的、持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招录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3、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被确定为2009年度全国范围内公务员招考的拟录用人员、2009年7月15日仍在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得参加报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2005-2009年内任何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作弊的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
(3)凡不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要求的人员,不符合公安人民警察的报名条件。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2009年拟退役士兵免收报名考试费用,报名数据由部队汇总后直接交给地方公务员主管部门。
其余人员的报名全部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自行维护报名信息,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受理任何修改报名信息的申请。每个人只允许填报一个岗位,若姓名或身份证号填写错误,请不要对错误的报名信息交费,并请以正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系统再次报名、交费即可,审核通过以前的报名信息可以由考生自由更改,请报考人员注意认真校对自己所填报的个人信息,保证个人信息时真实有效,填报虚假信息的将按《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所附规则进行处罚。《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请至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rs.gov.cn)、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或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k.com)下载。
报名网址: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
报名时间:2009年7月18日8:00至7月22日18:00。
网上交费时间:2009年7月18日8:00至7月25日24:00。考试报名费用为公务员考试与教育入学考试报名费用之和,其中:公务员考试每人80元;教育入学考试只考一科的每人交25元,考两科的每人交50元。
六、报名注意事项
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对报名者的报名数据进行维护,请报考人员仔细校对报名信息,自己对自己的报名信息负责。
网络报名的大致流程为:登录云南考试网—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网上交费,具体报名流程详见云南考试网(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www.ynrsks.cn)。
以下为相关注意事项:
1、网络报名时报考者需准备一张电子照片(通过数码相机拍摄或者扫描仪扫描),此照片是考试和录取的依据,请考生以肉眼观察上传照片的效果及比例(肉眼在计算机上所见上传照片与报名表的比例即为真实比例),在照片栏中所占比例不能过小。具体要求为:本人近六个月内的正面免冠JPG格式的电子头像照片,大小约为 160像素(高)×130(宽)像素,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左右,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单一颜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场。更详细的照片要求及照片制作流程请详阅云南人事考试网“论坛”和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务员招考”栏的有关说明。
2、网络报名的报考者的考试地点全部安排在昆明市。
3、资格审核工作全部由计算机自动完成,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填报真实信息并上传照片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计算机自动审核,凡在报名信息中看见计算机显示“审核通过”字样的,即为审核通过。为方便报考者修改个人信息,审核每6小时进行一次,即每天的0:00、6:00、12:00、18:00定时审核,请考生错开审核时段上传照片。
4、网络报名通过审核的人员必须进行网络缴费(交费仅支持网络交费),完成交费才算正式报名成功,网上交费平台现支持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的银行卡交费,请报考人员使用上述银行的银行卡,并开通网银,交纳报名费。具体网银帐户的开设请询相关银行的网银部门。报名和网上交费的流程请详见云南考试网的考试论坛(www.ynrsksw.cn)或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的公务员招考专栏(www.ynrs.gov.cn)。
5、7月26日再次开放报名系统,给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或报名信息填报错误的报名人员一次修改机会,修改时间为7月26日9:00至7月26日24:00。注意:在此期间,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及其他与审核条件有关的项目不得修改,一旦修改报考岗位或将有关信息修改为不符合报名条件,系统将于次日把考生的信息全部重置回7月25日的状态。
6、2009年拟退役士兵的报名由部队具体负责,并由部队将报名人员推荐给云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考试人选,不参加网络报名,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的地点均安排在昆明市。开展网络报名的岗位,拟招考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需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不进行调剂,只是将按比例缩减计划或取消招考计划(特殊岗位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7、每天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及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请至云南考试网的考试论坛()进行查询,如有问题请先关注论坛置顶的帖子,在置顶帖中得不到相关解答的,可以在论坛里提问。
七、准考证领取
网络报名人员的准考证全部由报考者通过网络下载打印,网络打印准考证的开放时间为2009年8月中旬至8月30日,网址为云南考试网www.ynrsksw.cn。2009年拟退役士兵的准考证由部队从网络下载打印后予以发放。
八、笔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以下所有笔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届时将在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rs.gov.cn)、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或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k.com)予以公布。
(一)高中起点大专教育人员的笔试时间
2009年8月29日上午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009年8月29日下午 申论
2009年8月30日上午 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考试
(二)专升本及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人员的笔试时间
2009年8月29日上午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009年8月29日下午 申论
2009年8月30日上午 民法学
(三)硕士研究生教育考试笔试时间
2009年8月29日上午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009年8月29日下午 申论
2009年8月30日上午 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
2009年8月30日下午 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报考检察院系统藏汉双语试点班的,还要测试相应的民族语言能力。民族语言测试的具体方法及相应规定,由省检察院予以通知。
(四)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及地点
2009年9月15日,在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公布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同时,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将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按拟录取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笔试成绩=(公务员笔试成绩换为百分制成绩)×50%+(教育入学考试成绩(含加分)换为百分制成绩)×50%
面试前一周内,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主要查验本人提交的身份、学历、年龄等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的真伪,未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拟退役士兵的资格复审工作由云南省军区负责。其余拟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的时间为9月18日,地点为云南警官学院本院警体馆(昆明教场北路)。
遇有资格复审人员不合格的情况,将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后续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将作为填报虚假信息人员记入公务员招考诚信数据库,5年内不得参加全国任何地方的公务员招考。
九、面试
9月下旬,开展面试工作。由云南省委组织部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招考单位和有关部门组织面试工作。
十、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的总分折算为百分制成绩后,与折算为百分制的面试成绩进行等比加权,得出最后的综合成绩。即:
综合成绩=[(公务员笔试成绩换为百分制成绩)×50%+(教育入学考试成绩(含加分)换为百分制成绩)×50%]×50%+(面试成绩换为百分制分数)×50%十一、体检和考核
按每个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按每个岗位的招考计划数划出一定比例进行体检和考核,硕士研究生岗位按1:2的比例进行体检和考核,由招录院校进行面试复试,面试复试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第二学士学位及以下岗位按1:1进行体检和考核,不进行院校的面试复试。
为方便考生,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安排体检,面试结束后第三天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试。
1、体检
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公安人民警察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及云南省公安厅下发的相应规定进行体检。报考监统人民警察的按司法部公布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根据我省实际,我省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和监狱人民警察岗位的身体条件放宽为:身高,男性不低于1.66米,女性不低于1.58米;裸眼视力,本科生为4.6(0.4)以上、大专和中专生为4.8(0.6)以上。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2、公安人民警察岗位的体能测试
录用为公安人民警察的岗位需进行体能测试,其余岗位不需要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根据《体能测试评分表》的项目和内容进行打分,男女各四项测评项目,每项满分100分,在总分400分中取得240分以上者视为合格达标。
3、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考机关负责。招录机关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或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复审。
若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顺延该岗位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参加体检和考核。
十二、公示和录取
10月上旬,拟录取人员的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取的,由定向培养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三、其他一些相关政策
1、优惠政策。只有藏族或藏区籍考生报考的藏区定向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2、签订协议。考试合格确定为被录取的人员,在办理入学手续的同时,须与培养学校、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省级主管部门签订培养协议书,明确相关责任。
3、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人员,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4、最低服务年限。学校学习期满录用到基层政法机关后有明确的最低服务年限(不包含在校的培养时间),在最低服务期内不允许进行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等形式的交流。入校时高中起点大专教育毕业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9年,入校时大学专科起点大学本科教育毕业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入校时大学本科起点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毕业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入校时本科以上起点硕士研究生教育毕业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5、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减免考试费用人员请于2009年7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现场提交或用挂号信件邮寄到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潘家湾44号园林大厦3楼),邮编:650031。
十四、监督
省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干部监督机构对此次招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招录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五、咨询及解答方式
本次考试的咨询及解答均在网络上进行。考试咨询及解答网址:云南考试网(www.ynrsksw.cn)首页里的“云南考试网论坛”。
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二○○九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