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广西政法机关定向招录775人 报名截至7月27日
【招录对象】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
记者了解到,此次定向招录对象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符合报考条件的拟退役士兵和已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2007年至2009年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
其中,面向拟退役士兵的专科试点班主要从驻艰苦地区的部队及特种作战、野战侦察、海军陆战、特警、内卫、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选拔招录。法院系统专科双语试点班,主要从广西具有一定少数民族语言能力的退役士兵、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优秀青年、村干部中招录。其他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试点班,从退役士兵和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录。
【考试时间】
8月29日笔试,9月下旬面试
据悉, 拟退役士兵由部队严格按照招考条件和职位需求,统一推荐,统一报名。已退役士兵和其他人员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再进行现场报名。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为7月17日8时至7月27日24时。
对于考试费用,记者了解到, 公共科目报名考试费为110元;参加教育入学考试,本专科试点班入学考试的另交40元;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试点班入学考试的另交60元,具体交费方式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对参加考试的拟退役士兵不收取报名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笔试考场设在南宁市。笔试时间定在8月29日,笔试成绩9月中旬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也可通过16889918声讯专线查询。面试人选按计划录用职位数与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时间为9月下旬。
【相关政策】
录用后需服务一定年限方可交流
据了解,被录取人员到有关院校报到时,与录取院校、自治区各有关政法机关及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的(拟)退役士兵,由民政部门统一明确相关优抚政策。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对于合格毕业学生,所在院校应将其档案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层次的需服务满5年,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位学历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补助费(包括学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特别提示:如报考者有任何疑问,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0771-5866446;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0771-5898505;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考试院0771-5337402;广西人事考试中心0771-5505211,5841400;监督电话: 0771-5869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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