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
2016年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9日(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笔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精神,并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现公开招聘一批相关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招聘人员数量
学院本次招聘的岗位主要是专任教师、教学辅助人员、辅导员和行政管理人员,招聘人员数量为18人(详见附表1)。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信息表》(附表1)中规定的岗位要求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聘者要根据自身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拟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选择应聘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递交或邮寄应聘材料方式进行报名应聘,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应聘人员通过邮寄报名的,应聘材料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请通过邮政快递进行邮寄,并在信封上注明“2016年公开招聘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9日(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
南宁市长堽路99号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办公楼2-3室)。
(3)现场确认
通过邮寄应聘材料方式进行报名应聘的人员,需携带证件及材料原件到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为确保现场确认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报名应聘的人员提供邮寄证明材料(如邮寄联单等)、应聘材料各1份。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11日(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确认地点同报名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4)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应聘材料一式三份:
①《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学院主页下载);
②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技术等级证、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
③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须盖工作单位公章)、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应聘辅导员等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
④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3张相片(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用),相片背面请写上姓名)。
⑤通过邮寄应聘材料方式进行报名应聘的人员应提供材料:报名表、以上所需证件和材料的复印件、报名所需相片。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五、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各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审查结果将于2016年11月17日前在学院主页上公布,不再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询。公布即日起开始发放准考证。
笔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届时将在学院主页上公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准考证发放地点为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六、考试
(一)考试形式
1.专任教师岗位
专任教师岗位的考试形式为笔试+实际工作水平考试(含说课和结构化面试)。
岗位要求为具有专业技术七级(副高职称)及以上的,所有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者,不需参加笔试、实际工作水平考试,直接进行考核;岗位要求为具有专业技术十级(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所有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者,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行实际工作水平考试;其他岗位的应聘者必须参加笔试和实际工作水平考试。
2.实训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岗位
实训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岗位的考试形式为笔试+实际工作水平考试(技能水平测试、结构化面试)。岗位要求为具有专业技术七级(副高职称)及以上的,所有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者,不需参加笔试、实际工作水平考试,直接进行考核。
3.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岗位
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岗位的考试形式为笔试+实际工作水平考试(结构化面试)。
(二)笔试
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需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须经自治区水利厅同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自治区人社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均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人员阅卷评分,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主页上公布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不同岗位的笔试内容如下:
1.专任教师岗位: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实训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岗位: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辅导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岗位:应聘岗位应具备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笔试时间: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