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妇幼保健院事业单位招聘考试53人公告
2016年广西妇幼保健院事业单位招聘考试53人公告发布,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2016年公开招聘5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创建于1965年1月25日,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现形成三院一所(广西妇幼保健院、广西儿童医院、广西妇产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出生缺陷预防控制研究所)为一体的格局。是集保健、医疗、科研、教学和基层妇幼保健指导为主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国家级爱婴医院、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国家卫生计生委合作项目妇幼师资培训中心,是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产前诊断质量管理中心、地中海贫血产前诊断中心、地中海贫血产前诊断技术培训基地。
医院现有编制床位840张(新阳院区340张,厢竹院区500张),广西儿童医院在建,预计2016年底竣工,编制床位500张。医院拥有舒适、温馨的病房,拥有飞利浦1.5T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GE血管造影、GE730、E8彩色B超诊断仪、飞利浦IE22彩色B超诊断仪、日立“二郎神”、7500彩色B超诊断仪、阿洛卡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SSD-ALPHA10)、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串联质谱仪ABI3200、ABI4500)、全自动基因分析(ABI3130)、24通道HANABI-PII全自动染色体收获系统、ZenDroper全自动染色体滴片分散仪、液相色谱-串联三重四级杆质谱仪、微阵列扫描及分析系统、HiSeq2000高通量测序系统、Illumina高速基因分析仪MiSeq等国内一流高端设备。2015年门(急)诊量达1709121人次,出院人次达50539人次,住院分娩人数达15728人次。
医院以科研创新为动力,大力推进以防控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重点的专业技术。在原有的妇产科、新生儿科、重症医学科、生殖中心、优生遗传及遗传代谢中心实验室等重点专科建设的基础上,通过创新发展,医院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抢救技术名列广西前茅,急救服务网络覆盖全区各市县。
享有“广西重大出生缺陷防控人才小高地”称号;成立母胎医学科,在广西唯一开展多胎妊娠选择性减胎术,仅2015年便对14例双胎、三胎的产妇进行相应手术,术后存活的胎儿均健康分娩或继续妊娠;重症医学科入选广西重症医学科重点临床专科,是广西唯一入选的省级重点儿童重症医学临床专科;获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授予“小儿麻醉培训基地”和“产科麻醉培训基地”.
遗传代谢中心实验室分子诊断开展外周血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高通量测序检测项目(全国少数、广西唯一),获国家临床检验中心颁发的“全国外周血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T21、T18和T13)高通量测序检测室间质评证书”,开展60余种单基因疾病检测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试管婴儿”成功率居广西首位,在广西首次完全自有化成功开展植入前产前诊断试管婴儿技术(PGD);超声科首建广西超声诊断培训中心(产前诊断超声培训中心);建立了广西新生儿听力筛查和儿童听力障碍诊治中心;正式挂牌广西首家“全国儿科标准化雾化中心”; 2014年荣获国家级宫颈疾病防治培训基地;2015年获得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妇科内分泌与妇科常见病培训基地,并于6月底正式挂牌;成立了国家级婴儿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区域实验室,提供婴儿艾滋病早期诊断检测技术服务,建立三省(区)(广西、湖南、宁夏)的婴儿早期诊断服务网络;建立由产科、优生遗传门诊、超声科、遗传代谢中心实验室和社会服务中心等部门组合的出生缺陷疾病筛查、诊断、干预、追踪随访综合防治体系,多项高新技术项目的开展,标志着医院在广西的产前诊断、筛查及儿科、妇产科专业领域综合实力不断上升,从而为全区妇儿患者提供更优质高效的诊疗服务,为降低广西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精神,结合实际,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2016年公开招聘5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5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医德和职业素养,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具有胜任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五)年龄要求:
35周岁及以下要求1981年1月1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要求1976年1月1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要求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gxfybj.com)下载和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后果自负),填写完成后打印并在报名表签名处签名,按以下指定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报名,提交纸质《报名表》及资格审核相关材料。
2.现场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共6个工作日,具体安
排如下:
(1)2016年10月28日至2016年1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阳院区人力资源部(广西南宁市新阳路225号行政楼三楼人力资源部302号房);
(2)2016年10月28日至2016年1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厢竹院区人力资源部(广西南宁市厢竹大道59号板房办公区人力资源部1203号房);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现场报名时当场审核,对提供材料有疑问不能当时确定的,之后另行核查。
2.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齐全,否则后果自负):
(1)应聘人员纸质《报名表》;
(2)近6个月免冠正面小2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面试准考证各1张);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外高校毕业生提交经国家教育部认可院校的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需与“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不含方向)名称一致;
(5)招聘岗位有英语要求的须提供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或CET-4或CET-6成绩单(分数在425分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执业资格或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提供相应执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有外单位工作经历的非在职人员 (工作经历截止计算日期:报名时间前一个月),必须提供最近一次离职的《离职证明》原件1份;
(8)外单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与现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9)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含有学科方向要求的,须提供毕业院校研究生院提供的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原件1份(如毕业证书已明确学科方向的不需提供);
3.资格审核完成时间和审核结果公告: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以上材料进行现场初审及复审。通过资格审核,报名成功人员名单将于报名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网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内网(OA)公告,应聘人员可进入以上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