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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芜市莱城区27名“大学生村官”到任

2009-08-19 16:22  |  莱芜日报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8月12日,莱城区与27名新聘用的“大学生村官”签署了到村任职聘用合同书,并进行了岗前培训。目前,“村官”们已分别到9个乡镇(街道)的27个村进行任职。

  据悉,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聘期3年,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任职所在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事档案由区级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间,享有生活补贴和一次性安置费,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在村任职2年后可推荐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放宽报名条件、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工作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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