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东省地税系统市以下机关考录公务员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2010】8号)要求,全省部分市以下地税系统2010年面向社会考试录用部分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范围 报考人员须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务员基本条件,并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下列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4年3月27日至1992年3月27日期间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为财税、会计、计算机、法律、中文等相关专业。 3、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2010】8号)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考数量 2010年全省市以下地税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100名,全部充实到县级以下中心地税所工作。有关市地税局招考职位及咨询电话具体见附表。 三、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以市地税系统为单位报名、录取,报名时不区分具体县(市、区)局,笔试后以市局为单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待录用后再统一分配到县级地税局中心税务所。报名办法、考试录取办法及其他相关事项见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发的招考简章。 附件: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