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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公示公考加分考生名单 10考生不符合条件

2010-04-14 09:05  |  齐鲁晚报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13日,记者从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获悉,2010年泰安市考录公务员笔试加分人员名单公示一天后,工作人员陆续接到市民网络和电话举报。经认真核实,有10名考生不符合加分条件,取消加分资格。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流动科工作人员介绍,在2010年泰安市考录公务员工作中,有三类考生可享受笔试加分的政策。其中,由山东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8分。记者在泰安人事考试网上看到,在12日9时公布的2010年泰安市考录公务员笔试加分人员中,共有477名考生享受了加分政策,但在13日13时公布的第二批笔试加分公示人员名单中,享受笔试加分的考生变为467人,10名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被取消了加分资格。

据了解,此次泰安市公务员笔试加分名单公示期为7天,在第二次笔试加分人员名单公示后,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公布公示电话0538—6991182,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录用流动科工作人员表示,报考人员在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后,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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