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改委选调15名工作人员 24-27日网上报名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改委”)是省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综合协调工作。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优化人员结构,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数额和范围
1、选调职位: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2、选调数额: 15名。
3、选调范围:省、市、县(市、区)党政机关符合条件的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三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0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3、年龄 35周岁以下(1974年5月 24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政策理论功底扎实,熟悉经济工作,综合文字水平高。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与省发改委工作人员有亲属回避关系的;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等次的;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影响任职使用问题的。
三、方法步骤
本次选调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笔试重点测试选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字综合水平;面试重点测试选调人员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步骤如下:
(一)报名与笔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单位同意后自愿报名。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经资格审查后,如初审合格人数与拟选调数额的比例低于3: 1 时,则相应核减选调人数。资格初审合格者于6月21日在报名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标注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报名时间: 2010年5月24日8:30-27日16:00
查询时间: 2010年5月25日8:30-28日16:00
报名网址: www.sdfgw.gov.cn(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
(二)资格审查与面试。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1: 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报名网址下载、填写《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携带本人相关材料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包括: 1、《报名表》(须由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2、一寸与《报名表》同底版免冠彩色近照2张;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者,按照确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笔试、面试成绩及资格审查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请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三)考察。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 50% 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1 : 1.2 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由省发改委对考察对象的德、 能、 勤、 绩、 廉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听取单位意见。
(四)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安排考察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考察对象中依次递补。
(五)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的结果,由省发改委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 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531-8619176086191761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此公告已在山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山东人事信息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发布,详情请登录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www.sdfgw.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