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青岛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综合大学。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坐落在黄海之滨、浮山之麓,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有86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10大学科门类;有3个博士后流动站、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1种专业学位类型,其中专业博士学位1个;有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培育)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级教学示范中心2个、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基础实验室4个、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7个,有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9个。设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华文教育基地。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关于2010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0]17号)和《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特制定如下公开招聘方案:
一、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82人,招聘专业、学历及岗位条件的要求、计划数详见附表《青岛大学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二、 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富有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
3.仪表端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身体健康;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及学历、学位、专业技能要求;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 招聘的组织方式和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经省人社厅备案通过后,招聘信息将在山东人事信息网、本校校园网发布。
2.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青岛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下载并填写《青岛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到学校人事处或相关学院报名,报名可采用现场报名、邮寄或发电子邮件等形式,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籍证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等。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3.资格审查
人事处会同相关学科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笔试或直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本人。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4.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应聘初级岗位人员需参加笔试、面试。笔试:由人事处统一组织,根据不同的岗位和专业类别分别进行,笔试主要考察岗位专业基础知识。面试:由人事处会同相关学院组织。
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的内容包括试讲、做学术报告、接受专家的答辩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2)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采取简化程序,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5.考核体检
应聘初级岗位人员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应聘中、高级岗位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
考核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体检按《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如有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6.公示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 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学校予以正式聘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学校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与档案材料不一致者,视为违约,自动解除协议。
四、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山东省人社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执行。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青岛大学人事处(办公楼235室)
邮政编码:266071
联 系 人:王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951142
青岛大学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