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州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各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凯里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州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0]484号)和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州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条件和职位
(一)选聘对象。选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已参加我省到农村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为3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生)
2.学历为普通高校(含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下同)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生和毕业2年以内尚未就业的本科生、研究生。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已参加我州到农村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
2、年龄为3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生)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选聘条件。选聘的基本条件是: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在校期间或服务期间受记过以上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选聘职位。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党员的,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主要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组织任命和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依法竞选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职务。
二、选聘计划及名额分配
贵州省下达我州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数为190名,名额作如下分配:
(一)60个名额用于面向社会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选聘,各县、市具体名额分配见《黔东南州2010年面向社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名额分配表》。
(二)130个名额用于面向已参加我州“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中选聘。
(三)已参加我州到农村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并于2010年4月30日前经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经选举或组织任命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直接转聘,直接转聘人员不占本次基层考生130个名额计划。
三、选聘事项
(一)发布公告
2010年8月16日至8月21日,通过黔东南日报和黔东南州政府网站、黔东南信息港,向社会公开发布黔东南州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0年8月17日-21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直接登录贵州省人事人才网(http://www.gzrs.gov.cn)进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1个县(市、区),免收报名费。其中,已参加我州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于8月25日前到县(市、区)“引导办”或省“三支一扶”、“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办理书面证明材料。
3.现场确认。经过网络报名程序的高校毕业生须于8月23日-25日到黔东南州委党校(凯里市永乐路)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时须按以下要求办理:
(1)持有在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
(2)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毕业证。
(3)往届生除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外,还需提供现户籍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村级组织或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政审证明。
(4)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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