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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德城区镇街文化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0-08-24 09:04  |  德州人事人才网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为加强专业艺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2010年德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专业艺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热爱群众文化事业,立足基层工作;

  (三)身体健康,年龄26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后出生);

  (四)户籍和生源地不限,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专业课考试成绩良好;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7-2009年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招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0年9月2-3日。

  报名地点:德州市德城区文化馆(市军分区招待所对过,原市体育局三楼)。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版的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有关证明资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每人缴纳专业考试考务费70元。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三、考  试

  考试采取专业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   专业考试。

  由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在区招聘主管部门和区纪检监察机关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

  专业考试前,由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包括专业考试时间、地点、方法、程序和内容等),报区招聘主管部门审批后,在德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echeng.gov.cn另行公布。

  专业考试采取专业测试和现场表演相结合的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艺术水平、非本专业艺术特长等方面内容。专业考试满分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根据专业考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由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在区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组织实施。

  进入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法,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各项测试要素所占比例为综合分析能力占25%、组织协调能力占25%、语言表达能力占25%、应变沟通能力占15%、举止仪表占10%。

  四、考察和体检

  全部考试结束后,将专业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采用专业考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办法录用),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工作的具体内容、程序、要求等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招考公务员和从在基层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考察体检工作的实施意见》(德人社[2010]8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聘 用

  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张榜公示,时间为7天,在公示期内因举报被查处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公示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执行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要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情况,以网上公示等形式,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有关专业考试、面试等公告事项,请关注“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decheng.gov.cn/

  工作电话:0534-2326282  2671782

  监督电话:0534-2671826

  附:《2010年德州市德城区镇街文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艺术人员岗位汇总表》

  德州市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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