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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新疆伊宁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招聘简章

A+ A- 2010-09-06 09:49  |  新疆人事考试网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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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伊市政办【2010】70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美化市容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同时结合我市维稳工作,加强民兵建设,优化民兵队伍结构,根据市委、政府的工作安排,特面向社会招聘400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市民兵队伍及城市管理队伍当中,现就有关事项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公开透明,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报考的条件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1、招聘对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复员军人(本市户籍,外县优秀者可考虑)。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26周岁以下),民汉比例5:5,女性占总人数的20%。

  2、思想和政治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3、语言条件:少数民族必须懂汉语,可以用汉语进行交流并通读文件。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面向社会招聘400名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其中少数民族200人,汉族200人。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6日——2010年9月17日

  2、报名办法:凡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需携带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2张1寸照片;复员军人需携带复员证、户口本、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2张1寸照片,到伊宁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2办公室报名,招聘单位、人事部门会同纪检部门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考生报名时须填写《伊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考试手续。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10年9月21日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总分100分)

  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进入面试

  六、面试时间:2010年9月25日——2010年9月26日

  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合格后,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50分),面试科目为公共科目,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

  七、政治审查

  政审时间:2010年9月26日——2010年9月29日

  伊宁市公安局采取三级连审方式(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进行政治审理考核。面试

  八、体检、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计分比例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伊宁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纪检部门组织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按规定公示三天。

  九、培训

  市人武部、宣传部和建设局对审查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集中培训。其中人武部负责军事技能培训和日常管理,市委宣部、市建设局负责政策法规、城市管理业务等培训。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聘用单位组织上岗,试用期为半年,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依据执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大专毕业生1002元/月的标准,实行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每年1月1日调资50元,一年后享受津补贴和冬碳费,由市财政局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和规定按期足额交纳各项社会保险。

  伊宁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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