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十师北屯市事业单位招聘69人公告
2016年新疆十师北屯市事业单位招聘69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1日—27日(北京时间,周末不休息)。请务必到人事网站核实信息后再进行报名缴费。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6年新疆十师北屯市事业单位招聘69人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师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师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9名。
一、 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及范围符合《2016年下半年十师北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要求即可。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年满30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年满25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
7.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学历须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被取消资格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 招聘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详见《职位表》。
查阅及下载地址:北屯政府网(www.bts.gov.cn)。
三、 招聘程序
2016年下半年十师北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作由十师北屯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讲)、考察、体检、公示、聘用七个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1日—27日(北京时间,周末不休息)。
2.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实行现场报名,考生可登陆“北屯政府网”,在网上下载《2016年十师北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完成后贴入照片,于2016年11月21日—27日(10:30—19:00)到十师北屯市便民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初审和缴费(地点:北屯市新区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考生须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原件(所有资料均附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和报名、笔试费用。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有其他条件限制的岗位还需提供相关条件证明。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逾期不进行资格初审的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按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40元。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或师、团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可减免笔试费用。
4.北屯医院(除1033职位外)和团场招聘的职位开考比例2:1;其他职位开考比例3:1。报考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招录计划数。取消招录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28日10:30—19:00改报其他职位,并重新填写《报名表》。
5.准考证领取。参加笔试人员于2016年11月30日—12月1日(10:30—18:30)前往十师北屯市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领取准考证。
6.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凡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面试(试讲)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