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公开招聘19名博士研究生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员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2010年共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9名,其中:省计量科学研究院11名、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3名、省标准化研究院3名、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名。
(二)招聘人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招聘的毕业生需能按时毕业并提供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招聘人员所需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汇总表》。
二、招聘工作的组织
省质监局有关直属单位成立招聘小组,具体做好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省局人事处参与指导,省局监察室全程监督。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在省人事信息网(www.sdrs.gov.cn)、山东金质网(www.12365.sd.cn)上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在省质监局指导监督下,由招聘组织单位组织实施。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工作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事信息网、山东金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研究成果材料和单位(学校)同意报名的证明等材料到各招聘组织单位报名,同时提交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考对研究方向有明确要求的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10月11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报名具体联系方式请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省质监局人事处会同各招聘组织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四)面试
根据有关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由考官当场评判。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的办法,确定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考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时间及考务问题另行通知。
(五)考核体检
根据面试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考核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人员不合格的,从列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其他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审核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省局审核后,统一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