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济南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是符合《2010年济南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硕士以上研究生);
(2)现役军人;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证明材料,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4.应届或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的范围是指哪些?
本次招聘所指应届毕业生为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为2008年、200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5.对毕业生的学历及相关证书获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必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及相关证书应在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
6.学历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报考?
学历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可以报考该岗位,应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考生应当具有相应或更高学位。
7.如果所学的专业和学位证书不符,按照哪个专业报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
8.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加分?
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经考核合格,这次报考我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已经通过享受加分政策、定向招聘政策考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岗位并已经被录用(聘用)的,或者通过享受连续两年考核优秀而被事业单位直接聘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9.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怎样办理加分审核手续?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于12月27日9:00-16:00到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502号,生产路北口银座家居西行300米路南)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10.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怎样办理减免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12月27日9:00-16:00到到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502号,生产路北口银座家居西行300米路南)办理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11.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未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2.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的专业工作经历”的“年限”如何计算?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0年12月1日为截止日期。
13.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济南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中岗位对应的联系电话)。
14.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15.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6.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居民身份证丢失尚未补发的,由原签发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派出所或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带影印照片的户籍证明,并在证明上写明原身份证号码。
遗失准考证的报考人员,可以在笔试前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17.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2010年济南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