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17人(2)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
1、笔试: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进行调整或取消。笔试按照百分制评分,笔试成绩按40% 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2011年3月20日,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未参加笔试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省交通运输厅各招考单位按照《招聘方案》和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事人才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告。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2)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对复审合格的考生复审单位应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意见。
3.面试:笔试及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以内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报考专业教师岗位的在面试环节增加试讲,试讲人员应按其应聘岗位准备20分钟的专业教学内容。教学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事人才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告。参加面试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准考证》方能进入面试考场。
面试按照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按60% 计入总成绩。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
4、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10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8、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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