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临沂市直事业单位考聘艺术类人员注意事项
根据《2010年度临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对艺术类岗位考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专业考试。
1、笔试: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市直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教育、艺术类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2011年1月9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舞蹈表演职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形体、形象、表演能力等,音乐表演(小号)职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演奏水平等。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考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专业考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专业考试成绩。成绩在本场专业考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考试内容:(1)舞蹈表演职位:动作技巧(弹跳、旋转、软度等)、成品舞蹈片断表演(自选、自备伴奏光盘)、舞蹈基本功训练专业知识测试(现场抽题回答)。
(2)音乐表演(小号)职位:自选小号曲目表演、规定曲目试奏(现场抽题),考生需自备小号。
3、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30%、专业考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均参加专业考试。报考需自备光盘职位的人员应在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光盘。
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1月10日—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市群众艺术馆(沂州路48号)。资格审查内容和要求见《简章》。
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专业考试考务费70元。
三、其他方面按照《2010年度临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医疗卫生、教育、艺术类工作人员简章》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