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热点:湖北公务员平时考核与奖惩挂钩
湖北省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履责机制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平时考核意见》),对该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内容、方法、程序、结果使用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并将平时考核与日常管理、年度考核、个人奖惩等挂钩。
针对湖北省力推公务员平时考核,有行政法专家指出,加强平时考核是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考核内容之一,加强平时考核的关键是公务员的岗位职责要明晰。
平时考核要占一定权重
按照《平时考核意见》,湖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依据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以考核工作实绩为主,并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性目标任务及出勤情况等。
据了解,依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目前对公务员的考核只有定期考核中会划分等次,分别是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而这种评价等次最终会影响公务员的升职。
《平时考核意见》要求,湖北各地各部门要在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时充分考虑平时考核结果,量化考核时,平时考核结果应占一定权重;平时考核量化评鉴分值靠后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武汉市工商局洪山分局负责目标与绩效考核的鲁立东介绍说,目前对分局机关公务员实行月度和季度考核相结合,月考主要是自查自纠,季考则是市局直接对分局进行检查指导。市局已制定的考核标准中对工作指标全部进行了细化。
“现在市局每个月、每季度都会对个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排名,排名靠后的,领导会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等,排名靠前的可以获得奖励。我们系统内戏称,考核对个人的‘票子、位子、面子’都有影响。”鲁立东说,平时考核中还有群众等第三方评估,考核要求每个人对工作尽心尽责。
“虽然法律规定了平时考核,但过去只注重能够带来直接影响的定期考核。实际上,如果没有平时考核作为基础,年终考核的等次评定就被架空了,所以湖北的努力方向是对的,能推动公务员积极履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务员法专家徐银华教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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