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网校 > 公务员动态 >  时政热点:治理校车不能仅限于治“超载”(2)

时政热点:治理校车不能仅限于治“超载”(2)

A+ A- 2011-12-12 08:18  |  华图网校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0

  对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查是否应更严格?正宁县政府在通报“11·16”事故时说:“校车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左道超速逆行”。可见这些驾驶员的基本素质是严重不过关的。

  校车是否应统一颜色和标识?为引起其他车辆、行人的注意,校车也应有统一的颜色和标识。正宁县政府在通报“11·16”事故时还说:“因大雾天气影响,货车和校车司机遇到紧急情况处置不力。”试想,如果校车有醒目的颜色和标识或者警示灯,也许就不会有这场惨祸。

  对校车的监管如何实现常态化?去年7月1日,强制性国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开始实施。今年11月27日,温家宝总理说:“国务院已经责成有关部门迅速制定《校车安全条例》。”对校车的监管将有“法”可依。然而必须意识到,要实现监管常态化是一项艰巨的工作。正宁县政府在通报“11·16”事故时说:“幼儿园私自改装车辆,逃避监管,车辆限定9座现改装为无座;教育、交警部门监管不力。”这个幼儿园是如何逃避监管的?有关部门怎样才能监管到位?这仍是一个长期的课题。

  综上所述,如果治理校车仅限于查“超载”,恐怕难以从根本上清除隐患,还是要多向思维进行制度设计和措施保障,才能杜绝惨剧重演。但愿20个小生命的逝去,能够换来全社会对校车“超载”问题的新认识、新警醒。

  12  共2页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