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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安监局环保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1-01-06 08:53  |  青岛市人保网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青岛开发区安监局、青岛市环保局黄岛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规定,现将青岛开发区(黄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二)年龄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4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户籍不限。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考生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qdhrss.gov.cn)或青岛开发区政务网(www.qda.gov.cn),查看报考简章并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2、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2011年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地点:青岛开发区卓亭广场C座(江山南路666号)1104室,报名联系电话:0532-86988512。

  5、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6张(背面书写姓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

  6、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面试

  《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在青岛开发区政务网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应急应变处理、语言表达等相关能力。面试成绩当天在青岛开发区政务网公布。

  面试结束后,对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范围名单。进入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三)体检

  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组织体检,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诚信调查

  考生体检、考核合格后,实施诚信调查,符合规定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核、诚信调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青岛开发区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要求报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审查备案,经批准后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并据此办理调动、派遣、落户等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需按《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青开办发〔2005〕27号)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四、其他

  1、青岛开发区监察局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2、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录用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取消录取资格。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532-86988512

  监督电话:0532-86988586

  附件: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2.《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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