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西司法厅行政系统遴选公务员公告
广西自治区司法厅2011年面向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
根据《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自治区司法厅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公开遴选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到自治区司法厅机关工作。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和名额
职位一:司法厅机关计算机网络专业职位1名,男女不限。
职位二:司法厅机关法学专业职位3名,男女不限。
职位三:司法厅机关中文专业职位2名,男女不限。
职位四:司法厅机关档案管理工作职位1名,男女不限。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2、热爱司法行政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敬业精神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勤奋;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工作实绩明显。
3、年龄条件。具有大学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在职在编公务员。
5、中共党员。
6、身体健康。
7、参加工作以来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