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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大纲及考生须知(2)

2011-03-03 08:54  |  江苏人事考试网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四、考生须知
  应试人员务必携带0.5MM的黑色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各科考试必须在指定位置上填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码等信息;答题卡姓名和准考证号,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准考证号数字下面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
  (一)主观题作答要求
  《公共基础知识》(A类、B类、C类)、《申论》的主观题,应试人员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在专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用圆珠笔、铅笔或在非指定位置上作答的一律无效。
  (二)客观题作答要求
  《公共基础知识》(A类、B类、C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类、B类、C类)的客观题,应试人员必须将试卷上的条形码揭下后贴到客观题答题卡指定的位置,然后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试卷上作答或在答题卡其他区域作答的信息一律无效,未贴或不按照要求粘贴条形码的作答信息一律无效。
  (三)《公共基础知识》、《申论》考试铃声设置及作答步骤
  (1)考试前15分钟,应试人员进入考场;考前10分钟,监考人员发给应试人员答题卡,考前5分钟,监考人员发给应试人员试卷。应试人员在试卷和答题卡上按要求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粘贴条形码。此间,应试人员可以同时阅读考试说明。
  (2)听到考试开始铃声,应试人员开始作答。
  (3)听到考试结束铃声,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作答,待监考人员收回试卷、答题卡,清点无误并在准考证上签字后,方可离开考场。
  (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铃声设置及作答步骤
  (1)考试前15分钟,听到预备铃声,应试人员进入考场;考前10分钟,监考人员发给应试人员答题卡,考前5分钟,监考人员发给应试人员试卷。应试人员在试卷和答题卡上按要求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粘贴条形码。此间,应试人员可以阅读考试说明。
  (2)听到考试开始铃声,应试人员开始答题。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B类的应试人员只能作答试卷(Ⅰ),作答时限10分钟。必须注意试卷(Ⅰ)上的“知觉速度与准确性”是单独计时测验,如果应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完成这一部分试题,不能接着做试卷(Ⅱ),必须听候监考人员的指示。应试人员如果无视监考人员的要求,继续作答试卷(Ⅰ),将作违纪处理。
  (3)考试开始10分钟后听到铃声,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B类的应试人员停止作答试卷(Ⅰ),将试卷(Ⅰ)反扣在桌面上,开始作答试卷(Ⅱ)。监考老师将试卷(Ⅰ)收回。
  (4)听到考试结束铃声,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作答,待监考人员收回试卷、答题卡,清点无误并在准考证上签字后,方可离开考场。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在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应试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应试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答题过程中不得使用涂改液等,否则责任自负。
  (5)不得在答题卡上留有与答题内容无关的任何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
  (6)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携带和使用计算器及其他电子计算工具,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电子设备入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7)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得抄录试题,否则,将取消其考试成绩,终止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的责任。
  五、答题卡填涂方法说明
  由于客观题是通过光电阅读机和计算机来阅卷评分的,请按以下要求认真填写:
  1.首先用钢笔或签字笔分别在“姓名”、“准考证号”栏填写你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并在准考证号一栏下面的十一个方框中,填上你准考证号的十一位数字,然后,对应准考证号的每位数,将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相应的括号内涂黑。
  2.答题时,用2B铅笔在对应题号所选项的信息点内涂黑,但不要涂到框外。
  3.不能用钢笔、圆珠笔填涂选项。
  4.修改时要用橡皮彻底擦干净,必须保持卷面整洁,不得做任何其他记号。
  5.不得折叠答题卡。
  六、补充说明
  1.考试内容原则上以大纲划定的范围为准。《公共基础知识》试卷在10%范围内可超出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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