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贵州省贵阳市公务员考试招考简章
内容摘要:
报名时间:2011年3月17日9:00至3月21日18:00
资格初审:2011年3月17日9:00至3月23日18:00
缴纳时间:2011年3月17日9:00至3月24日18:00
打印准考证:2011年4月15日9:00至4月22日16:00
笔试时间:2011年4月24日
具体笔试时间: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A)、《公共基础知识》(B)、《专业知识》(C)。
贵阳市2011年市、县、乡三级机关
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贵阳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精神,为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人员结构,增强机关活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阳市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2011年我市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特制定《贵阳市2011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备案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计划及职位
全市市、县、乡三级机关共计划招考395名。其中各级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以及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计划招考107名;各级政府行政机关计划招考288名。全市招考计划中,市直机关职位107名,区(市、县)、乡(镇)机关职位288名。
招考职位分A、B、C三类。A类为综合管理类职位;B类为执行和操作类职位;C类为专业技术职位。具体招考职位详见《贵阳市2011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2011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定向到贵阳市区(市、县)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区(市、县)的职位。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人员,简称“五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3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5、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1年3月17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定向招录服务(任职)期满“五项目”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1年3月17日服务(任职)期满一届的“五项目”人员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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