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市2011年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及学员简章(4)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1年4月15日9:00至4月22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阳市招考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招考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及面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按类别实行分类考试。各类笔试科目如下:
A类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B类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C 类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1年4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A类)、《公共基础知识》(B类)、《专业知识》(C类)。
人民警察学员职位笔试科目按B类执行。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结束后,由市公务员招考办按类、职位招录层级确定“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总成绩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公务员招考办组织。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在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招考办确定并公示。复审工作人员按照《招考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同志签署意见,并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在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通过复审人员人数低于招考计划数的职位减少招考计划数;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拟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另行通知。
七、面试、体能测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市公务员招考办负责面试考务工作,面试考区设在贵阳市,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两个工作日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职位招考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后的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市公务员招考办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
市公务员招考办负责体能测试工作。体能测试考区设在贵阳市。
体能测试考生测试项目为: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立定跳远,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体能测试结束后将按照《贵州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实施办法》、《贵州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评分标准》(附件4、附件5)评定出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需要举报事项的,需在此项目测试过程中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