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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潍坊市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

2011-03-22 08:41  |  山东公务员考试网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县级(乡镇)机关相同职位的,只报县级(乡镇)职位,不报具体单位。

  2、单位初审:用人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用人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1年3月28日-4月1日登录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www.wfrsks.com)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1年4月19日-23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潍坊市其他职位。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考录职位,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下载填写的《定向考录职位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手续。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个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网上报名并通过单位初审后,报考人员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见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山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1年3月27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经用人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其他

  地税、工商、质监、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劳教等系统招考人员的报名办法与本规定一致。

  招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

  笔试时间为4月24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结束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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