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安徽淮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24人公告(3)
七、体检
考生总成绩按照统一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满分为100分。体检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安排,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配合实施。考核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进一步进行复审。实施考核时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签约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签约聘用
对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在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淮南人事考试网、淮南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现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对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招聘单位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制度,试用期间由市人才流动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成立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和群众监督员组成的监督组,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54-6678153。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登陆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淮南人事考试网、淮南人事人才网查询。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政策0554-6664251,网上技术服务0554-6678274,考务0554-6678516。
附件2:《2011年淮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统一考试大纲》
中共淮南市委组织部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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