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选调办关于对部分考录计划报名情况的说明
截至4月12日下午5:30,以下职位报名资格通过人数与考录计划暂没有达到规定的竞争比例5:1,供未提交信息和已提交信息、资格初审暂未通过的学生,在填报志愿时参考。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学生不能改报志愿。
法院系统:淄博市、枣庄市、泰安市、威海市、日照市、莱芜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菏泽市;
检察院系统:淄博市、枣庄市、莱芜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菏泽市;
公安系统:枣庄市、莱芜市、德州市、滨州市、菏泽市。
山东省选调办
201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