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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淄博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注意事项

2011-04-22 10:47  |  淄博市人保网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2011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发布之后,陆续接到部分考生关于此次招聘报名有关问题的电话咨询,经研究,现就比较集中的问题答复如下:

  1、工作经历如何计算?

  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为2011年7月31日。

  2、派遣期内毕业生如何掌握?

  派遣期内毕业生是指2009、2010年毕业生和2011年应届毕业生。

  3、我市2009年招聘的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人员是否可以加分?

  我市2009年底招聘的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人员,于2010年到岗,服务期未满2年,在这次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不享受加分。

  4、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是否可以加分?

  按照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淄组通[2009]19号)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满2年,考核合格的,参加地级以上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2009年我市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服务期已满2年,在本次招聘中可加5分。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办理。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在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审核。

  中 共 淄 博 市 委 组 织 部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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