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渡口区2011上半年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重庆市大渡口区201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个事业单位的45名工作人员(详见《大渡口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1日),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符合招聘单位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9日至2011年5月1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大厅(大渡口区松青路72号,轻轨大渡口站旁)。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3-68083881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2)报考者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大渡口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记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复习资料在报名点自愿购买。报考者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凭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报名。
(3)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4)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1年5月19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初定于2011年5月2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考试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总分2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报考医疗卫生岗位的除设备科和院办公室2个职位外,其余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专业基础综合知识,按临床医学、护理、影像、检验进行分类,笔试科目总分为100分)。
3、笔试加分。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只计算最高一类加分,不重复计算。
(三)资格审查
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2011年6月6日持有关证件到大渡口区行政中心三楼南311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招考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等。此外,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经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