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永川区2011第二季度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详见《永川区201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有关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6、其他要求: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相应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2011年5月25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试用期未满和被辞退未满五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23日至5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大厅(永川区人民西路369号)。
联系电话:023-49822423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报名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1
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持《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二),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彩色)。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
(3)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4、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1年6月10日上午8:30─12:00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如无特殊情况,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
1.公共科目
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加分条件: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只计算最高一类加分,不重复计算。符合市级青年人才论坛获奖加分的,须在报名时持相关获奖证书及文件到报名点进行确认。
2.专业科目
职员岗位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复习资料);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专业科目为《专业知识》,《专业知识》科目测试内容为本专业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
工勤人员岗位不考专业科目。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1年6月11日,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和专业操作测试
1.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和职员岗位的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2.报考工勤岗位的人员,进行岗位需求的专业操作测试,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