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盛区2011二季度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我区医疗卫生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万盛区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热爱卫生事业,具有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良好品质;
(四)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卫生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一览表》);
(八)自愿为万盛区医疗卫生工作服务3年以上的人员。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5月25日至5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万盛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重庆市万盛区新田路27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
(三)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分岗位竞聘。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持毕业学校推荐表或学历待办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各类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和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到报名地点接受资格审查。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和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要认真阅读并签写《万盛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提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并如实填写《万盛区2011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
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报考者可委托他人报名,但须出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报名所需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开考条件:拟招聘岗位数与该岗位实际报考的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才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数量至规定比例。紧缺、特殊岗位可适当递减比例至1:2。
(五)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于2011年6月9日至10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可在报名时自愿购买),以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笔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公共科目笔试定于2011年6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加分资格条件:
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二)专业科目测试
专业科目测试由万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卫生局组织实施,分值100分。专业科目测试根据招聘岗位实际工作要求,采取笔试、实作或笔试与实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科目测试的具体方式及具体内容请在报名时详见《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