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黔江区2011第二季度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社保局审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81名,详见《黔江区2011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招聘岗位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相应递减岗位数至规定比例(急需短缺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放宽比例至1:2)。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23日上午8:30-下午16:00。
2.报名地点: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党校。
3.报名材料: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持学校签章的《黔江区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岗位条件中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从事相关工作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考者提供的证件信息应真实一致。
加分资格条件及确认: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考生报名时应持获奖证书原件到报名现场申请确认加分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4.资格审查:由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招聘单位根据本《简章》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按规定缴纳报名费、考务费。
5.准考证领取: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1年6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在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城西七路49号)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
考试时间初定于2011年6月1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一)公共科目笔试
职员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公共科目分值100分。
(二)专业科目测试
职员岗位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由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专业科目分值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成绩,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要求,由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黔江区人事人才网(http://rs.qianjiang.cn)进行公示。
(三)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公共科目笔试(含加分)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示一周后,根据所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公布。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