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贵州贵阳公安机关招考人民警察简章(1089名)(3)
特困生在办理免收报名费手续时,须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报名表》。特困生须于2011年6月5日17:00前到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276号)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1年6月20日9:00至6月23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阳市招考栏目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等招考环节的必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笔试及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笔试时间为2011年6月25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未参加所有笔试科目考试和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持其它任何证件不得进入考场。
笔试结束后,由市公务员招考办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进入体能测评的笔试最低分数线)。
六、体能测评
市公务员招考办负责体能测评工作。体能测评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录计划数与参加体能测评人数1:4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员;达不到1:4比例的在1:4比例以内按最高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细则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附件3)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男、女纵跳摸高。体能测评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能测评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考生签字确认,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在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需要举报事项的,须在此项目测试过程中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
出现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该职位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低于招考计划数的职位减少招考计划数;无考生通过体能测评的职位,取消招考计划。
未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资格复审、面试及总成绩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公务员招考办组织,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在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录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在1:3比例内按最高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招考办确定并予公告。资格复审工作人员按照《招考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责任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考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须对职位招考计划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和调整情况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告。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1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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