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网校 > 新疆 > 招考资讯 >新疆财经大学2011年增加专业教师招聘岗位公告

新疆财经大学2011年增加专业教师招聘岗位公告

A+ A- 2011-07-14 09:30  |  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0

  根据教学工作需要,我校增加1个专业教师招聘岗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数量

  中国语言学院专业教师1名。

  二、岗位基本条件

  (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二)专业: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三)中共党员,28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维吾尔族

  三、信息发布

  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招聘方案审核通知书后,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www.xjufe.edu.cn/)发布信息。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携带身份证、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证、英语等级证及所在院校就业推荐表、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到新疆财经大学中国语言学院或人事处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7月17日

  中国语言学院联系电话:0991—7842133    郭老师

  人事处联系电话:  0991—7842171  刘老师

  五、考试内容及时间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步进行。

  (一)初试:首先由中国语言学院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试讲考察,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底分,选出备选人员上报学校。

  (二)复试:学校招聘工作小组对备选人员组织第二次试讲。

  (三)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定。

  六、体检

  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依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复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新疆财经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认定后,办理相关手续。

  九、招聘监督

  0991-7842227(新疆财经大学纪检委)

  0991-3689707(自治区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十、咨询电话

  0991—7842171、13579426286

  岗位一览表

  序号 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民族 性别 年龄要求 联系电话

  1 中国语言学院专业教师 1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硕士研究生 中共党员 维吾尔族 男 28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0991-7842133    13909920277

  新疆财经大学人事处

  2011年7月13日

 

    推荐: 2011新疆事业单位考试辅导课程      返回事业单位频道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