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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A+ A- 2011-07-15 13:41  |  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责编:管理员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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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医科大学是自治区全日制高等医学院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11年校本部在编制内(本科生暂不进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等相关专业教学、实验、科研等专业技术人员及行政管理人员共68名(具体见附表),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循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师德优良,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

  4、掌握现代教育理论,专业功底扎实,熟悉现代教育技术,能使用多媒体授课;

  5、坚持精干、高效、一专多能的原则;

  6、应聘人员需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硕士学位,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英语专业毕业生要求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二、招聘范围

  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国民教育毕业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18日---7月22日

  北京时间早10:30-13:30,下午15:30-18:30

  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新疆医科大学行政楼207室,咨询电话0991--4362341,联系人:叶老师、胡老师

  3、资格审查,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5)《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1份

  (6)获得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者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考试

  1、教师、实验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分专业课试讲(或专业技能操作)和面试两部分进行。总分计算方法:试讲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先由学校组织进行专业试讲,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2、管理人员、政治辅导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答辩两部分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答辩占50%。综合笔试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人员的整体水平确定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八、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在学校指定医院体检。如体检后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九、考察

  1、由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出具该同志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

  2、由拟接收部门出具实习期间思想政治表现及工作鉴定,并加盖部门公章。

  3、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作假者一经发现一票否决。

  十、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一、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认定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招聘咨询电话:0991-4362341

  监督电话: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991-3689707

  新疆医科大学纪检委:0991-4365858

  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1年7月14日

  附件1

  人才需求汇总表   (下载)

  附件2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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