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浙江温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2)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幼儿园教师岗位主要测试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其余岗位主要测试教育理论知识,满分均为100分。
3、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具体面试人员名单届时在温州人才网和温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与岗位相匹配的实际能力测试(操作、授课或说课等)等形式进行,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件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若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市人事部门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六、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届时在温州人才网和温州人事考试网公布,并按要求参加体检。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综合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考核
体检工作由市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体检、考核参照2011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通知届时在温州人才网和温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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